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卯 两个属兔的幸运皇帝之二:乾隆帝弘历

erjian2022-11-20 22:21:37寿史趣活38来源:巴马长寿网

  乾隆一朝为清之盛世。

  乾隆帝享尽太平之荣,位禄名寿,无一或缺。作为皇帝,他在位最久,花钱最多,名气最响,享寿最高。四运并一运---时运,生逢其时也!

  弘历生于康熙五十年(1711年),即辛卯年,属免。为雍正帝胤禛第四子,而胤禛为康熙帝玄烨第四子。弘历出生时,胤禛尚未即皇位。弘历12岁还不认识祖父。康熙六十一年春,胤禛恭请父皇游园,祖孙才得以识面。康熙帝对弘历奖掖有加,命将其养育宫中。

  不久,康熙去热河,把弘历带在身边,祖孙朝夕相处,一起生活了半年。祖孙之间的亲情甚至写入雍正传位于弘历的遗诏中:“圣祖仁皇帝于诸孙之中,最为钟爱,抚养宫中,恩逾常格”。

  雍正即位后不久,朝鲜使臣在北京城听说,康熙帝病危时对马齐说:“第四子雍亲王胤禛最贤,我死后立为嗣皇。胤禛第二子(指弘历---引者)有英雄气象,必封为太子。”(《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11册)

  而弘历之所以继承皇位,除了上述原因外,还有一个原因:他的次子永琏已被雍正帝许为瑚琏之器,可承宗庙。瑚、琏皆古代祭祀时用以盛黍稷的器具,常用以比喻能胜任大事的人才,也就是可以作为王朝的支柱。

  皇位继承,关乎王朝的延续。选择合格的皇位继承人事关王朝的长治久安。

  康熙、雍正、乾隆三帝合乎情理的传承,即最高权力的顺利交接,乃康乾盛世根基所系。

  (二)

  弘历于雍正十三年(1735年)即皇帝位,是年25岁。是清初四帝中即位时间最理想的一个。

  顺治六岁、康熙八岁继位,太早;雍正45岁继位,又太晚。乾隆继位时间不早不晚,且本人体魄壮健,子息不孤,不必担心无嗣子可传。

  乾隆帝即位后,经历三变。第一变由前朝的“严”变“宽”;第二变从前期的“宽”变为“严”;乾隆三十八年后又一变,即第三变。

  第一变始见于乾隆十三、四年间,由谨小慎微、宽大为政一变为生杀予夺、逞情而为。

  弘历继位之初,勤于政务,励精图治,但处事甚为审慎,制定与推行政策均小心翼翼,稳扎稳打。他再三告诫臣工:“一切经理,皆当自度力量识见,缓缓为之,不可为近功邀利之举。”

  又反复申言:“当今之政,莫若谨守皇考(即雍正---引者)十三年以来之整理,而向日一二奉行不善,过于苛细者,渐次缓改,则吏治而民安,毋庸我君臣汲汲皇皇。”

  乾隆帝把自己的为政之道归结为两个字:“宽”、“缓”。制定政策要宽,推行政策宜缓。这两个字反映了乾隆初政的特色。

  按照他的说法,康熙、雍正、乾隆三朝一脉相承,并无差别,但具体政策举措因时变异,各具特色。

  康熙朝的特色为“宽”,但到晚年,臣下奉行不善,“宽”流于废弛,“遂致办事暗藏弊端,国帑率多亏空”。雍正即位,不得不济之以“严”。

  弘历说:“我皇考临御之初,见人心玩愒,诸事废弛,官吏不知公事,宵小不知畏法,势不得不加意整顿,以除积弊,乃诸臣误以圣心在于严厉,诸凡奉行不善,以致政令繁苛,每事刻核,大为闾阎之扰累”。

  乾隆帝断言:雍正之“严”出于不得已,是为了纠正康熙晚年宽纵之弊,而他修正雍正的政策,同样出于不得已。“朕即位以来,深知从前奉行之不善,留心经理,不过欲减去繁苛,与民休息。”

  轻徭薄赋,为有清一代之善政。康、雍、乾三朝一以贯之,并无变易,只是因时制宜,针对种种弊端,采取或宽或严的政策,仅为“酌量调剂”,并非“轻议更张”。“若欲轻议更张,不独势有不可,亦朕之薄德,力有所不能。”

  这就是乾隆执政初期以宽大为政的缘由。

  传位之正,实乃乾隆坐拥的最大优势。执政伊始,乾隆帝力图以政策的连续性求证传位的正统性,又以传位的正统性求证执政的合法性,把他所拥的政治优势发挥到了极致。乾隆的政治智慧由此可见一斑。

  而这正是雍正最欠缺的政治资源,也是康熙盛世得以延续一个甲子的重要原因。

  (三)

  乾隆十四年,帝一改宽政,为政趋于严厉。

  清代的司法机构大体上承袭明制。死刑须由刑部、大理院与都察院组成三法司最终审决。三法司按例于每年八月复审地方逞送的死刑案件,是称“秋审”。

  对刑部判决案件或京城附近死刑案件进行复审,称为“秋审”,于每年霜降到冬至期间进行。

  经过“秋审”、“朝审”的案件,分为“情实”(情节属实,罪名恰当)、“缓决”(案情属实,但危害不大,留待来年处理)、“可矜”(案情属实,但有减刑之余地,免于处死)、“留养承祀”(情节属实且罪行严重,但父母、祖父母年迈,无人奉养,或独子单传,无人承祀,可减刑免死)四类。

  上述四类案件都须报皇帝最后裁决。凡认可死刑者,帝在名册上用朱笔打勾,称为“勾决”。已勾之犯,即行处死。未勾者归入“缓决”,明年再议。乾隆十三年之前,不少死刑犯虽入“情实”,但乾隆往往不予勾决,入于“缓决”,次年再议,仍入“缓决”。如此办理,已成定例。这种死刑犯,称为“老缓”,虽长期监禁,却可免于一死。

  到乾隆十四年,情况发生了变化。乾隆逞情而为,大批勾决死刑犯,许多“老缓”亦难免“勾决”,就连缓决十余次的犯人也不免一死。

  是年,各省上报的缓决犯,改为情实而即处决者甚众,仅四川、湖北、江苏等七省,由缓决改情实的不下43名,多属谋杀、叛逆重案。乾隆一言断定改判恰当,以为“此等凶犯断不应拟以缓决”,并对原判的督抚严加申饬。

  许多将领,或因“失误军机,临阵脱逃”,或因“私回任所,托病偷安”,或因“恇怯退避,离汛失守”,或因“弃地不守,阻回援师”,乾隆帝皆处以勾决,以收杀一儆百之效。

  社会动荡不安,抗租抢粮、命盗叛逆案件增多,官场贪污弊端滋生,军营腐败之习严重,乃是乾隆十三年之后帝为政由宽趋严的时代背景。有鉴于此,乾隆帝告诫臣工:“年来侵贪渐多,致烦朕有此一番办理者,皆此等相蒙恶习有以启之也。”他希望经过此番整顿,皆知“一犯侵贪,即入情实,且即与勾决。人人共知法在必行,无可幸免。身家既破,子孙莫保,则贪婪残暴之私,必能自禁。”

  乾隆十五、十六年,分别是帝40岁和皇太后60岁庆诞,照例停止勾决,但侵贪之官犯不在此例。

  此举意在表明乾隆帝挽回官场风气的坚定决心!

  此次变脸,乾隆再三强调,“并非有意从严”。严刑峻法固然不可能从根本上扭转社会风气,但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澄清吏治,振作营伍。

  乾隆十五年,有人奏称:“上年秋审勾决,较前数年觉多”,甚至说,今年春季缺雨,即是上年勾决过多、上干天和的结果。

  乾隆严词驳斥道:上年勾决,由朕亲加裁决,侵贪各犯蠹国殃民,为法所不宥,若改成缓决,“则流风相煽,愈积愈多,为吏治之大害”,北方春夏之交,从来少雨,此与勾决无关。“此奏甚属悖谬”。

  (四)

  第三变始见于乾隆三十九、四十年间。

  “朕临御以来,以敬天报本为要,不敢稍有疏略,凡遇郊坛大祀,必亲诸行礼,自降舆以至礼成,一切典礼,俱有加增。四十年来,罔敢少懈。及至三十七年,朕逾六旬,始命大学士、礼部,将降舆远近,稍为酌减,此所以节缛仪而省精力,欲尽礼于大祀也。然以因朕逾六旬始然,而诚敬益得申致,我万世子孙,谨懔朕意。若年未六旬,切不可稍减典制。倘蒙上天眷佑,临御年过六旬,方可如朕见行仪制见行,著永远为令。”

  乾隆帝此道上谕颁布于乾隆三十九年,充分显示了踌躇满志,自信十足,怡然自得的心境。

  弘历25岁即皇帝位,至此年在位近40年,而年六十有四。他的目标是临御六十年,也就是当六十年皇帝。

  自汉高祖以来,年逾六旬而在位三十年以上的皇帝,除康熙之外,不过十余人,计有:汉武帝刘彻、光武帝刘秀、蜀汉后主刘禅、吴大帝孙权、梁武帝萧衍、唐玄宗李隆基、宋高宗赵构、辽圣宗耶律隆绪、元世祖忽必烈、明太祖朱元璋、明世宗朱厚熜。

  其中为乾隆所钦佩的,仅汉武帝、光武帝、元世祖、明太祖四帝。

  目下论临御年头,乾隆帝已超后三帝,惟汉武在位54年、享寿71岁,皆未及。乾隆期盼,不独在上述两者超越汉武,文治武功亦要超越。

  此时乾隆心理上还有一足以激发雄心的因素:满朝文武大臣,不但前朝老臣早无,就连初期共事的大臣亦已凋谢。例如,年纪最轻,人称“小尹”的尹继善亡于乾隆三十六年;共事最久的“两刘”,即刘纶、刘统勋也先后病故。满朝官员无一不是由他一手裁培……凡此种种,造成了乾隆唯我独尊的优越感,从而产生了放手玩权的心绪。

  乾隆三十九年以后,帝始终宠信不衰、支配朝政的两个大臣,居然薰获同器。香草是阿桂,毒草为和珅。

  阿桂,满洲正蓝旗人,后以战功抬入正白旗。大学士阿克敦子。为清朝旗人中数一数二的杰出人才。乾隆三年举人,初以父荫授大理寺正丞。嘉庆二年卒。仕乾隆朝长达半个世纪。

  阿桂之英才初展于乾隆二十五年。是年,参与平定准噶尔部兵事的阿桂移驻伊犁,上言驻兵、屯田诸策,帝皆允行,“命专司耕作营造,务使军士回民皆乐于从事。”

  阿桂后又疏言:“守边以驻兵为先,驻兵以军食为先要。伊犁河以南海努克等处,水土沃衍,宜屯田,请增遣回民娴耕作者往屯,增派官兵驻防,协同耕种,次第建置城邑”。乾隆“用其议,阿桂造农器,督诸屯耕,获岁大丰。”(《清史稿•阿桂传》)

  新疆入清版图,扩自古所无之版图。既入版图,倘无阿桂经营之功,则变乱仍将复起,成为大累。

  平定准噶尔之役列乾隆十大武功之首,论武功虽以傅恒为最,然若无阿桂之策,难竟全功。

  乾隆二十八年,召还京,授军机大臣。三十年,赴乌什协助镇压维族起义。三十二年,授伊犁将军。三十六年,派赴金川军前,后主持金川军务。四十一年,平定金川,班师叙功列第一。

  此后十数年,多次出办河工及江浙海塘工程、湖北荆州堤工。又统帅镇压苏四十三、田五领导的两次起义,颇得乾隆器重。出则付以重任,入则综理部务。

  乾隆十大武功,阿桂无役不与。故称他为乾隆朝第一功臣并不为过。

  与阿桂同时受重用的还有和珅。

  自古有道皇帝近贤远佞,而乾隆自以为天纵聪明,因材器使,无不得心应手,故既用贤臣阿桂,又用佞臣和珅。所谓薰获同器就是这个意思。

  和珅,满洲正红旗人,少年家贫,为文生员,后袭三等轻车都尉世职,因机灵善辩,仪表俊伟,受乾隆赏识。此人之为小人,乾隆岂能不知?

  和珅何以获重用?至今仍是一个谜。只知他是在乾隆四十一年获重用的。是年,和珅授户部侍郎(相当于财政部副部长),旋擢军机大臣,居此要职达24年之久,还兼任步军统领,户、兵、吏部尚书,理藩院尚书等职,宠信冠于朝列。

  乾隆帝倚其为心腹,因而权势膨胀到了极点,政令传宣多由其手书口传,内外大僚恃其为靠山,各省奏折皆用副折送其先阅,各地进贡珍品也多入其家。

  和珅把持朝政后,贪赎无厌,广收赂贿,致府库空虚,吏治败坏。和珅秉政揽权,实为清朝由盛转衰的重要原因。

  乾隆帝惩治贪官污吏,可谓严矣!“身大辟,家籍没,谬及子孙,凡所连染,穷治不稍贷”。砍头颅,没收家产,祸及子孙……但以身试法者仍前后相望。莫非执政者尚贪侈?抑或源浊流不清?

  乾隆帝严刑峻法之果敢,实不下于明祟祯帝,而吏治终于不振。其间因果,后人看来朗若白昼。

  祟祯自谓“朕非亡国之君,诸卿乃亡国之臣”,将亡国的责任全推到臣子身上,实乃一派胡言!惟其有亡国之君,才有亡国之臣。乾隆朝后期亦如是观。有弄权之君,始有弄权之臣。上梁不正下梁歪,历来如此。

  明知其为小人,却欲使其办大事。究其本意,不外乎一展 独断朝纲、掌控宇内的才略,挥洒自如、化腐朽为神奇的能耐。不料画虎不成反类犬,落得玩火烧身的下场,以致于圣明反被圣明误。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乾隆,就没有和珅。

  (五)

  和珅得以固宠,与福康安休戚相关。

  福康安何许人也?名为大学士傅恒第三子,实为乾隆非婚生子也。其生母便是傅恒夫人。傅恒是孝贤皇后弟,夫人便是皇后弟媳了。孝贤皇后为此而自尽。此事在当时宫廷与宗室为公开之秘密。

  福康安生于乾隆七年,初假皇太后之命养在宫中,后乾隆又在一道上谕中称“康安由垂髫豢养,经朕多年训诲,至于成人”。但傅恒在日,不便重用。傅恒一死,康安即被擢为二等侍卫,命在御前行走,即所谓“御前侍卫”。通常为重用之始。

  乾隆三十七年,授户部侍郎、副都统。是年,康安刚满三十岁。

  如此特殊的身分养成了他骄纵专恣的人格特质。福康安出行坐轿不骑马。他坐轿须用36名轿夫轮替值役,轿行若飞。出师督阵亦坐轿,轿夫每人配备良马4匹。凡更役时辄骑马随从,故轿夫尤横。某县令曾杖一夫致被劾罢官。

  贵为天子,富有四海,国势极盛,然亲生儿子却无以享受名分上的尊荣,何况福安的资质远在年长诸子之上,又在阿桂照应、海兰察效力之下武功彪柄,更使乾隆生发一种负疚感,步入晚年舔犊之情尤甚。福安40岁授御前大臣,41岁署工部尚书,42岁擢兵部尚书……有清一代三百年,福康安的际遇之隆,无与伦比。死后,还追封郡王。清代非宗室封王者,唯其一人。

  在乾隆帝的心目中,原应是嗣位之子,却格于名分,无法入继大统,只能恩宠有加,聊以弥补一二。这番良苦用心为工于心计、善于察颜观色的和珅所窥察,遂暗中迎合,以厚结福康安为第一要务。在和珅看来,媚福康安就是媚乾隆帝,而福康安于内心感激和珅,便在乾隆面前美言和珅,致使后者宠益以固。

  和珅之所以尽乾隆一生始终不败,原因很多,但厚结福康安以邀宠乾隆,实为主因。乾隆一死,和珅即垮。嘉庆帝历数其二十宗大罪,责令自尽。福康安虽已死,帝仍斥以“骄横自恣,勒索地方,擅立赏号,军营奢侈”。

  乾隆父子与和珅三人之间的俱荣俱衰,乃清朝由盛而衰最鲜明之征象。

  乾隆朝为清之盛世,然盛极必衰,清朝之衰象亦自乾隆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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