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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邓州一腐败村支书为何久告不查成为“不倒翁”?

erjian2022-06-09 10:52:20长寿文化60来源:巴马长寿网

  尊敬的媒体编辑和上级领导:

  您们好!我们是河南省邓州市刘集镇高河村村民,今反映我们村支书兼村委主任郭卫星自任职以来,依仗职权,非法敛财,吃喝玩乐,欺压百姓等一系列违法行为。

  由于村民反映强烈,近日纪*委虽宣布停止其支书职务,但仍兼任村主任职务,协助负责全面工作,我们强烈要求上级纪*检检*察部门对其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使民怨沸腾的腐败分子依纪依法受到查处

  具体违法事实简述如下:

  一、借变卖村部还帐为名,行非法敛财之实。

  我们村村部本是一处街面宅院,在原址上可扒旧建新,但郭卫星却以15万元的低价卖给他人,然后把该款用于还帐(还给包村镇干部、现代理高河村支书范德超的女婿),这笔款当年究竟用在何处?无人知道。如今,又以建新村部的名义,非法占用10余亩耕地与他人合伙开发、倒卖,从中牟取暴利。

  二、村里多年建房乱收费,无人监管。

  自郭卫星上任十多年以来,年年乱收费,年年无人管。据了解,每座房扒旧建新收费三至六千,少数有收据,大部分没有收据。经镇纪委查实,仅2011年(每座收费按800元计算),共计收费就达15万元之多。

  三、计划生育乱收费,收多收少个人说了算。

  据初步统计,计划生育乱收费有20多户,数额多达几十万元,有的有白条,有的连白条也没有。钱款不知去向,多年财务不公示,不清帐。

  四、架桥修路落后多年,邀请媒体虚假宣传。

  地处邓州、新野交界的高河村,就像没有父母官一样,别处的村村通修建多年了,但高河村辖区的道路却坑洼不平,泥泞不堪,过往行人苦不堪言,怨声载道,与其它先进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高河村2017年路桥完工比厚桥村晚了好几年。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懒政的村支书却恬不知耻,居然将国家拨付的修路款项硬说成是自已争取的功劳,不择手段,花钱请媒体进行虚假报道,捞取政绩,企图当选“功勋支书”,转成国家干部。不仅如此,镇党委书记还把他奉为座上宾,当成“香饽饽”。

  五、打击报复上访村民,欺下瞒上,黑白颠倒假回复。

  2016年,郭卫星借修路之机在四组上访村民夏绍洲兄弟二人两处房子房前屋后非法取土,造成雨水渗透,地基下陷,后墙倾斜,成为险房。而且,夏绍洲的房子因修路侵占面积减少,不够扒旧建新。过往的知情村民纷纷指责:“咱们支书这一招也真够阴了!”

  为此,夏绍洲多次上访,郭卫星采取欺骗手段,甚至找人在信访处理意见书上冒充其签字同意,给信访部门回复:“此处平整完毕,早已恢原貌。"导致夏绍洲多次上访,至今无果。

  种种恶行,罄竹难书。为此,我们恳请上级领导给予关注,强烈要求纪*检部门认真落实 的“老虎苍蝇一起打”的指示精神,深入调查,清除害群之马,以正党风,以顺民意!

一、河南省邓州市非法卖地村支书缘何成为“不倒翁”

  “俺村的村支书李照建涉嫌非法卖地、职务侵占等多起犯罪行为,在群众连续数年实名举报下,却能“屹立”不倒,反而在民意的一片反对声中越升越高,从一般村支书、‘功勋支书’一直到聘其为副科级干部,并连任邓州市人大代表,而与其升职并行的是:邓州公安机关已经认定李照建涉嫌犯罪”。河南省邓州市花洲办事处陈寨村4组群众陈超恒日前向记者诉说了他们的失望与艰辛的维权之路。  从2010年起,陈湾村群众,坚持不懈举报4年,并且群众掌握李照建的问题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村料扎实,并且邓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也认定李的行为已涉嫌犯罪,可是不知道是何原因,李照建不仅长期在法网外逍遥,反而还能得到升迁,这让陈湾村群众气愤难平。

  群众反映李照建非法卖地的相关问题

  1、2005年12月20日,陈湾居委会向邓州市国土局写了“关于解决陈湾二组居民住宅用地的申请”。具体位置在东一环与老南邓路东北角二组的自留地上。李照建联系规划局工作人员耿某去陈湾居委会勘测土地,李照建把用地位置擅自挪到老南邓路南侧启利建材厂西侧即兴牧饲料厂的地批文,姚某按此申报南阳,南阳以宛政土(2005)71号文批复陈湾居委会二组转用耕地O.5536公顷,约合8.3亩,邓州市以邓政土(2006)3号文批准陈湾二组占用本组耕地0.5536公顷用于二组村民建房用地。但此批文的土地所建房屋没有一户是二组居民,打着为二组居民解决住宅用地的名义,实际改变土地的位置和用途,对此,李照建负有直接责任。

  2、2004年与李照建熟悉的个体建筑商万全鹏找到李,想在陈湾居委会征块地。李找到当时二组组长马生亚,把万介绍给马。经二组与万商量,万全鹏于2005年2月2日以每亩2.9万元的价格向二组征地7.8亩,开办保洁公司,征地协议上马生亚、万全鹏、李照建三人签字,并盖有陈湾居民委员会印章。此块土地上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建房,属非法占地,李照建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3、2003年邓州市人民政府第三批村镇建设用地,转用陈湾居委会前李湾组耕地5.2991公顷。陈湾居委会村支两委研究将该宗土地除安排本村群众拆迁建房外,将剩余土地转让给个人建房使用。

  自2003年至2008年以来,转让给其它非本经济组织成员113户建房,非法所得6126700元。建设奔马商城项目,经邓州市国土资源局认定,其转让给非本经济组织成员土地建房为非法。(这部分李照建的相关问题,邓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已掌握有证人证言,陈湾居委会,对非经济组织成员建房户的收款凭证;邓州市国土局认定其为非法的回复函)。

  4、2004年6月,李照建以从河北引进“兴牧饲料厂”招商引资名义,把陈湾居委会二组,位于邓州第十五小学对面25.6亩耕地私自做主,以每亩2.9万元,卖给自己(兴牧饲料厂项目系子虚乌有至今也未上马)共卖了74.24万元。这25.6亩被划成l54座宅基,然后以每座8万元的价格向社会出售,李非法获利l000余万元。

  5、2004年,李照建建陈湾2组“老南邓公路南侧的18亩地,用以租代征的方式,据有已有,建造了以李照建的老婆肖冬娥为法人代表的启利砖厂(每亩每年600元),后肖冬娥将土地手续办在以肖冬娥为法人代表的启利砖厂名下,非法侵占陈湾二组村民集体财产。李的行为已涉嫌财务侵占。

  邓州市公安机关的一份报告认定了李照建的犯罪事实

  2014年1月2日,因为群众多次向邓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反映相关土地问题,且早在2010年6月邓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已对相关问题立案,在陈超恒、李六一等群众多次向邓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催要结果的情况下,经侦大队反馈给了群众一份“关于暂停李照建邓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报告”,此报告认定了李照建案的基本案情:2003年,邓州市人民政府第三批村镇建设用地,转用陈湾居委会前李湾耕地5.2991公顷,陈湾村居委会村支两委(当时李照建同时担任了支书及村主任)研究,该宗土地除安排本村群众拆迁建房外,将剩余土地转让个人建房使用。自2003年至2008年以来,转让给其它非经济组织成员113户建房,非法所得6126700元,经邓州市国土资源局认定,其转让给非本经济组织成员土地建房为非法转让。

  因该认定证实了李照建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8条规定,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犯罪,邓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拟对李照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因犯罪嫌人李照建系邓州市人大代表,在采取相关措施前,需先提请邓州市人大批准李暂停其人大代表职务。

  群众找过公安局主管副局长马某,得知经侦大队的这份批告,并未报到邓州人大,邓州市公安局的这份报告,从2010年6月立案,截止目前,经历了4年历程,都没有真正按程序走到邓州市人大,在这四年中,群众多次找邓州市公安局相关主要领导。可是,这个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一诉就是4年。

  陈超恒说,我们也找过邓州市人大相关领导,他们众口一词:公安局不报,我咋批?

  相关部门的说法与群众大相迳庭

  记者来到邓州市人大,了解邓州市公安部门上报人大的《关于暂停李照建邓州市人大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报告》事情,市人大选工委主任任万里说,2014年元月份,公安局把报告确实送到人大,后来发现文件抬头用词不对,代表资格应该是职务,多次打电话公安部门一直没人过去说明此事,截至到4月17日公安局才把报告拿走,5月9日公安局一位副局长和人大副主任见面沟通过此事,但是截至到现在他没有再次见到任何文件。

  采访中,记者在任主任办公室的墙上看到“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职责”。其中第三条:负责市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组织工作。第四条:承办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干部任后监督的具体工作。记者问:“市一级人大对人大代表是否有监督权”? 任主任说:我们市一级人大主要负责对下级人大的联络、学习与指导关系。

  陈湾的群众也有委曲,“我们是村民,要不是因为李照建的违法行为,我们还不知道人大代表归谁管,我们把市人大的门槛都快踏平了”,

  任主任向记者介绍,我们是以公安部门的侦查结论为主,市人大目前没有接到任何群众反映。

  邓州市公安局宣传科的张科长介绍:几年了,邓州市各相关单位和媒体都有“关注”,李照建案因为他本人市人大代表的“光环”,我们公安局目前无法“下手”。

  张科长说,今年5月9日,我们局里面已经与市人大的吴副主任提交了相关手续,我们现在万事俱备,就等人大任免他的人大代表职务,作为公安部门也想早点结案。

  卖地案4年,查处无果,何时能了局

  邓州市村支书李照建非法卖地的相关问题,当地群众已连续实名举报4年,邓州市国土、公安等相关部门也对李的犯罪行为予以了确认,可是李却能长期“屹立”不倒且逆势上升。李照建头上的人大代表“光环”成了保护李涉嫌犯罪不被追究的““金钟罩、铁布衫”,这也理应引起邓州市人大相关领导的重视和反思。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为民、务实、清廉则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题,

  陈湾的群众不理解,落实群众路线,可在邓州咋就落实不下去哩?究竟让俺群众还要等多久?我们群众也希望邓州市相关部门的领导们,在日常工作中也要参照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本网将继续关注事件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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